由于承運人是承運人和運輸公司,承運人是實際將旅客或貨物從一地運送到另一地的個人或組織,通常指運輸公司。根據不同的運輸方式,承運人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。如有船舶,那就是承運人。
一般認為,承運人必須有船舶、火車等運輸工具,無車承運人和其它承運人的區別有哪些?
對于快遞,承運人是快遞公司或與快遞公司合作的其他運輸公司。
對于航運,承運人是航運公司,也稱為航運公司。
對于航空公司來說,承運人就是航空公司。例如國際航空,ca
對于汽車運輸,承運人就是汽車運輸公司。
對于鐵路運輸,承運人是鐵路運輸公司。
我們在國際貨運代理中最常見的運輸公司是船公司,航空公司和快遞公司。
無船承運人
無船承運人違背公眾的觀念,容易被誤解。無船承運人,又稱無船公共承運人,英語簡稱nvocc。相關概念包括實際承運人和訂約承運人。
根據國內《海運條例》,無船承運人被稱為“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者” - 一種接受托運人身份(通常是貨主)作為承運人的合同,并向托運人簽發其他或自己運輸單據。向托運人收取,并通過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(實際承運人——即船公司)完成海上貨物運輸。
一些國際貨運代理屬于無船承運人——具有無船承運人資格的貨運代理將貨物交付給貨主,與貨主完成運輸(成為貨主的合同承運人),簽發運輸(如貨運代理的提單HBL),并負責整個運輸。因此,具有無船承運人資格的貨代是貨主的承運人。
但是,無船承運人的貨運代理并不實際擁有或掌握相應的運輸工具,而是通過與擁有或控制運輸工具的承運人(航運公司)簽訂運輸合同,將實際運輸任務委托給航運公司。此時,貨運代理是非承運人(也是貨主的合同承運人),航運公司是實際承運人。
無車承運人
無車載體是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,目前仍處于中國試點的初級階段。據報道,交通部、商務部和國家發展改革正在啟動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相關文件。
了解無船承運人,然后看無車承運人更容易理解。無車承運人是由貨車經紀人(truck broker)演變而來的,它是無船承運人nvocc在陸地上的延伸。簡而言之,無車承運人并不擁有運輸車輛,而是以承運人的名義接受托運人的運輸,并向托運人簽發運輸單證收取運費。無車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合作完成貨物運輸。無車承運人具有雙重屬性:對于貨主來說,無車承運人是承運人,而對于實際承運人來說,無車承運人是托運人。
無車承運人是貨代嗎?
兩者都是運輸中介組織,在整個運輸過程中都扮演著“組織者”和“中間人”的角色。兩者都不需要購買車輛,而且都是輕型資產。
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:
不同的位置-無車承運人屬于“承運人”的范疇,貨運代理屬于“代理人”的范疇。
不同的身份----無車承運人具有承運人(對貨主)和托運人(對實際承運人)的雙重身份,而貨運代理只接受服務委托,而托運人則是委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關系。
收費的性質不同 - 無車承運人收取運費并收取運費差價作為承運人,貨運代理一般只收取服務代理費。